2月16日,市应急管理局发布燃放烟花爆竹安全提示,提醒市民在购买、存储和燃放烟花爆竹时,要注意安全,避免发生火灾等事故。
该局提醒市民,在购买烟花爆竹时,要注意售卖场所是否依法依规销售。在烟花爆竹零售店(点),如果发现店主使用火炉或电暖器在烟花爆竹旁取暖、未配备灭火器、在门外摆放烟花爆竹、烟花爆竹堆高超过2米等情况时,建议向相关部门反映。
在购买烟花爆竹产品时,应注意选购“个人燃放类”烟花爆竹,检查产品外观是否存在变形损坏及火药脱落等问题,严禁个人购买和燃放“专业燃放类”产品。如果发现有“三无”产品,可进行反映。
该局建议市民不要一次性购买大量烟花爆竹,要缩短存放时间,且远离火源、热源、电源,避免烟花爆竹受潮,并注意防范宠物或鼠虫啃咬,还要注意不能将房屋等处租借给他人非法储存烟花爆竹。
在燃放烟花爆竹时,要远离烟花爆竹零售店(点)(不能在零售店30米范围内燃放地面产品、80米内燃放升空类产品)。
严禁在室内及易燃易爆物品生产储存单位旁燃放烟花爆竹,如加油(气)站、车站、集贸市场、输变电设施、化粪池等处。 (张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