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报消息(全媒体记者周仟仟)日前,市教育局印发《关于做好2026年义务教育阳光招生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切实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权益,推动招生工作更加规范、公平、高效。
《通知》指出,要认真做好适龄儿童少年入学组织工作,切实保障每个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凡年满6周岁的儿童,其法定监护人应送其入学接受义务教育。同时,严肃查处社会培训机构以“国学班”“读经班”“私塾”等形式变相替代义务教育的非法办学行为,坚决防止适龄儿童少年入教入寺不接受义务教育。
《通知》表示,要按照“学校划片招生、生源就近入学”的总体目标,为每所公办学校划定服务片区范围,确保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政策全覆盖。所有义务教育学校要严格遵守义务教育免试入学规定,不得设定任何限制性报名条件,不得以面试、评测、接收简历等方式选拔生源,不得将各类竞赛证书、学科竞赛成绩、荣誉证书、培训证明、公开发表成果或考级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或参考,严禁以“校园开放日”等名义进行违规招生宣传或考察学生、家长。
同时,《通知》明确要做好各类特殊群体入学保障工作,保障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在流入地平等就读,依法保障能够到普通学校接受教育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就近就便随班就读,并为其学习、康复提供帮助。此外,还要做好易地搬迁安置家庭学生入学工作,以及依法依规落实烈士子女、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消防救援人员子女等教育优待政策。
《通知》表示,要公开区域内中小学招生政策,向社会公布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方案、公办学校报名入学办法和民办学校招生方案(含招生计划、招生范围、招生方式、收费标准等)、学校招生工作咨询监督举报电话、信访接待部门地址等信息,并加强编班管理、学籍管理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