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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8

我市开办住房公积金贷款“带押过户”业务

相关政策今起正式施行

日报消息(全媒体记者李烜宜)昨日,记者从柳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该中心今日起开办住房公积金贷款“带押过户”业务。

据了解,开办住房公积金贷款“带押过户”业务后,在二手房买卖双方协商一致的前提下,买方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及公积金组合贷款,用于偿还卖方房产尚未结清的原有贷款。卖方无需提前自筹资金,便可同步办理房产过户与新抵押登记相关手续。这样能缓解卖方的资金周转压力,进一步降低二手房交易成本。

需要注意的是,交易房产须地处柳州市行政区域范围内,已依法取得不动产权证书,仅办理过卖方购房贷款抵押,不存在查封、冻结、设立居住权、额外抵押及其他行政限制等情况;买方申请的公积金贷款额度,需高于卖方原贷款余额及产生的利息总和。同时,买方还需满足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各项常规申请条件。此外,若卖方原贷款发放银行同时为公积金贷款联办银行,买方需优先选择该银行办理贷款业务。